Saturday, May 26, 2007

神的道路最美善 (得 2)「路得系列之三」

神的道路最美善 (路得記 2:1-13,3:6-15)
作者:葉福成
整理:楊愛東

波阿斯,大衛王的曾祖父,耶穌基督的祖先 (太 1:5,路3:32),那扮演彌賽亞角色的親族,是個奉公守法的好市民好老闆。他天真無邪、無可指責、樂於助人。不單如此,他有良好的教養、週到的禮貌及非常好的結婚條件。可是,他還是個沒有佳人的最有價值、最好條件及最理想的未婚男士,儘管他之後找到他夢想的人。他們的婚姻可以說是天賜良緣,他們的愛情故事是歷代相傳。他們之間的不同包括婚姻背景,種族身分,社會地位。路得是個寡婦,外幫人,一個殷勤的外籍勞工;波阿斯是一個單身漢,一個猶太人,一個成功的財主。

波阿斯是個甚麼樣的人,他應當找甚麼類型的對象呢?是甚麼形成他的個性?他的價值是如何呢?為什麼他還未成婚?他為甚麼對別人沒有興趣,而對路得來說卻好象又是準備好了呢?神為甚麼賜他如此尊貴、獨特和榮耀的歷史地位?
培養屬靈的品格2:1 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的親族中、有一個人名叫波阿斯、是個大財主。2:2 摩押女子路得對拿俄米說、容我往田間去、我蒙誰的恩、就在誰的身後拾取麥穗、拿俄米說、女兒阿、你只管去。2:3 路得就去了、來到田間、在收割的人身後拾取麥穗、他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的人波阿斯那塊田裡。2:4 波阿斯正從伯利恆來、對收割的人說、願耶和華與你們同在.他們回答說、願耶和華賜福與你。(得 2:1-4)

神所使用和高舉的人必是個敬虔的人,以神的心為心,視祂的工作為首並遵行神的道路。

在路得記裡,波阿斯第一出現的印象就是對收割的人問安、鼓勵和祝福 (得 2:4)。波阿斯是經常帶著祝福的人,他如此做並不是為討好他們,他根本沒有必要這樣做,因為他是主人,而工人們是下屬,但是他到田間就是有意要會見、問候他們。雖然波阿斯的祝福極爲簡短,但是他是一位隨時隨地為別人代禱的人。波阿斯所給路得的祝福親切、精簡、真誠:「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願你滿得他的賞賜。」(得 2:12 ) 波阿斯是個敬虔的人,卻不是一個只會講流行的宗教術語,或者花言巧語的人。他不是一個慣用宗教口語、字眼、術語、名稱或措辭的虔誠派人士,讓人覺得汗毛矗立或起雞皮疙瘩。他不是政治化、象徵性或含糊地說出一些毫無意思和內容的話。

波阿斯所相信的不是一位普通之神,而是耶和華以色列的神 (2:12 ),祂的翅膀足以保護無助的寡婦,祂的膀臂足以擁抱外幫的信徒,祂足以讓所有相信祂的猶太人及外邦人尋找到祂。神並不輕看種族、性別、或國籍。

路得記3:13中波阿斯起誓要對路得盡親屬的本分的諾言,必須從正確的角度來研究和瞭解。新約聖經不禁止或勸阻人做承諾 (太 5:33-37,雅 5:12)。耶穌說,「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並非是要攔陰人做出承諾,而是攔阻人利用宗教來自負或者虛榮。

作出智慧的選擇
11 波阿斯回答,「自從你丈夫死後,凡你向婆婆所行的,並你離開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認識的民中,這些事人全都告訴我了。「(得 2:11 )

有人說婚姻是最大誘惑和最大的機會。

神所使用和高舉的人是一位有智慧的人。他有聰明,眼光,正義感。

做爲單身漢來說,波阿斯的條件好得讓不敢相信。他是最佳好丈夫的人選,又沒有知己,這類的人選不多。財主波阿斯單身、富有、無相好。這位單身貴族竟然沒有紅顔知己,為甚麼?當然不是因為他選擇單身生活。其實他對抱著挺高的結婚期望和理想。但是結婚本身並不是他生活中的惟一、首要的目的。跟一位適合他的人結婚才是他結婚的惟一好理由。波阿斯拒絕無奈地或者盲目地多墜入愛河的心態。他並非急於或者被迫結婚。盡管單身,但他不絕望。

波阿斯用耳朵、眼睛及愛心去尋找相愛的人。波阿斯先聽風別人談論有關路得的話。他聽到路得已經放棄家鄉的安適,接納當地的生活習慣,克服語言、文化、關係、社交和地理的障礙 (2:6)。他很高興聽到他孩子的未來母親被她的婆婆稱讚為「恩待」人的女人 (1:8),監管收割的僕人欣賞她的作工態度和精神 (2:7),婦人們誇獎她「愛慕」婆婆 (4:15 )。尤其是,波阿斯最喜歡他本城的人都知道路得是個賢德的女子(3 : 11 )。路得的道德行為是無可指責的。

同樣波阿斯也是仔細觀察他的意中人。他看到她在田間不斷的工作,從早晨到晚上,毫無怨言地日複一日地在田裏工作著。她跟波阿斯喫餅之後就馬上回去工作。即使如此,她並不主動跟波阿斯交談 (2:5),跟他喫餅 (2 : 14 ),或拿大麥 (3 : 17 ),除非被邀請這樣做。路得日夜勞碌,穿上工作衣服,拾取麥穗,作一些不吸引人的工作。她不是一個注意穿著打扮的女人,但是波阿斯看她為一個有信心、有勇氣、有骨氣的女人。

波阿斯從心裏也接受路得不幸的過去。他並不介意她家庭的「厄運」,或者自己會冒很高的風險,或者路得會不會是一個外幫人的詛咒。她丈夫的去世不是路得的錯。路得並非一位害死丈夫、破壞家庭和連累婆婆的人。他更不輕視路得沒有生育小孩,拿俄米可能會是他們的拖累,以及他們的年齡、身分、地位之差 (2:13 )。就如奇里及德里兹 (Keil and Delitzsch) 指出,其實跟摩押人結婚不是被律法禁止的,而律法卻禁止與迦南七族女人 (申 7:3) 的婚姻;摩押人只是不可入耶和華的會(申 23:3)。

謹守高尚的言行


波阿斯是一位正直與道德的君子,是個高尚、真誠和良善的人。他是一個超於他世代的人。許多人認爲約瑟和但以利是聖經中的模範人物,其實波阿斯也應當包括在內。士師的時代是以色列最黑暗、最邪惡、最暴力的時代。該書七次提到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 (士 2:11,3:7,3:12, 4:1,6:1,10:6,13:1),兩次說他們各人任意而行 (士 17:6, 21 : 25 )。每個人有他們的自己一套的價值、規則、水平,但是波阿斯的出現有如清新的空氣,一片藍色的天空。他認真、可靠、誠實。有人說,「名聲是他人認爲你是什麽樣的人,但是品德是出於真正的你。」

當波阿斯第一次碰到路得的時候,他提供自己的田給路得拾取麥穗,勸告她要常與使女們在一處,和吩咐僕人不可欺負她 (得 2:8-9)。到了喫飯的時候,波阿斯把餅、醋和烘了的穗子遞給她 (2:14 )。他使路得的工作更容易、可忍受、有價值。當路得到了夜半時提出他是至近的親威時,波阿斯也沒有欺負她或讓她覺得尷尬與難下臺 (3:9 ),甚至於敦促她不可使人知道有女子到場上來,恐怕閒言閒語和無事生有 (3:14 )。波阿斯亦是他下屬的朋友。他對他們溫柔、客氣、關心。當波阿斯來到現場的時候第一件事想到的乃是拜訪他的工人,看他們的情況,給他們一個祝福。他不認為他們是僕人,而是「收割的人」(2:4)。他是麥田的主人,但是絕不是他們的老闆。不幸的是,那句「使女」(2:8) 的翻譯不准確。那原文字雖翻譯8次為「使女」,但是其他的翻譯包括34次「女子」、6次「女」、4次「宮女」、2次「少年女子」和2次「童女」。唯一的「僕人」乃是波阿斯自己兒子的名字,「俄備得」「(4:17)。波阿斯,雖然愛上路得,仍然照著規矩幫路得找個最好的家,不是為自己找妻子。兩次,經文強調婚姻是「使死人在產業上存留他的名」(4:5,10) 和 4:10:「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鄉滅沒。」 路得記最有爭議性的字是第3章7 節中。評論家毫無理由地控告路得悄悄掀開波阿斯的腳上的「被」實在不是掀開他的「被」而是掀開他的褲子或衣服!這個「被」的字只出現另一次在但以利10:6,描述一個腳如光明的銅的人之異像。其實路得記裡沒有記載他們倆有什麼不合適、不道德、或見不的人的事或問題發生。這些評論家試圖要破壞和玷污路得的品格,卻根本沒有聖經文字的支持與根據。而且從路得對波阿斯的要求來看,根本不是以性爲出發點,而是以傳統、責任和名譽為根據(3:8)。波阿斯問路得她是誰,路得便解釋她是誰 (「我是你的婢女路得」),他該做什麼 (回答:「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和為甚麼 (「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 確保他們之間沒有什麼誤會、秘密和過犯的事情發生。根據摩西法律,丈夫的兄弟有責任娶他已去死的兄弟的妻子為妻,但是婦人生的長子必歸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塗抹了 (申 25:5-7)。根據利未記25:49死者的伯叔、伯叔的兒子、本家的近親都可以有這個贖回的權力。

結論:你是否擔心,因著你單身、孤獨、年紀大,你的結婚機會就已經過去?神的確有祂自己為你安排的計畫,有祂自己的目的。問題不是是否你年輕或老年時結婚,是否被動或主動去交際和約會,是否等有了錢或者有了工作後再結婚,而是當你成熟了、準備好了、不懷疑了,就可以結婚。神會按著祂的時間使事情轉變,發生、成事。如果你是單身,你等侯的人可能就遠在天邊、近在眼前,或者正在等侯你的出現。同時,我們必需漸漸努力成為神所喜悅的人、別人喜愛的人和適合結婚的人。

英文版本:http://otpreaching.blogspot.com/2007/05/gods-way-is-best-way-ruth-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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