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y 27, 2007

憑信心不憑眼見 (創 24)「亞伯拉罕系列之十」

憑信心不憑眼見(創世記24:1-25:9[1]

「憑信心」是一件最不自然的事。正如同接受任何訓練一樣,操練我們的信心,說得容易,卻不易去做。沒有人在智力上、情緒上或精神上都已準備妥當,要走神的道路、面對生命的功課與出乎意料的逆境。

亞伯拉罕由吾珥到迦南走過了一段漫漫長路。途中,他的父親過世了。應許之地無論如何也不是什麼玫瑰園。在饑荒來臨之時,亞伯拉罕就下埃及去,在那裡暫居。當亞伯拉罕與羅得富有時,他們就須分開,各走已路。在妻子的慫恿之下,他納了夏甲爲妾,並生下以實瑪利;之後,高齡的撒拉生了以撒,亞伯拉罕親眼目睹另一個孩子以實瑪利的離去。

雖然如此,無論亞伯拉罕如何蹣跚、失足或跌到,最終信心挽救了他、令他醒悟、使他不失腳。有信心的人,並非信心完全,而是在信心上有堅毅的態度。亞伯拉罕能戰勝自己的缺點、錯誤、弱點、失敗,簡直就是奇蹟,他最終克服了自己的不足、疑惑與懼怕,使自己成爲信心的偉人。

人的信心如何與神相連?人的信心又如何影響自己的生活及服事別人?他們的責任與挑戰是什麼?信心的動機與持守的因素是什麼?

有信心的人以守信用為念
24:1 亞伯拉罕年紀老邁,向來在一切事上,耶和華都賜福給他。2 亞伯拉罕對管理他全業最老的僕人說,請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3 我要叫你指著耶和華天地的主起誓,不要為我兒子娶這迦南地中的女子為妻。4 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為我的兒子以撒娶一個妻子。5 僕人對他說:倘若女子不肯跟我到這地方來,我必須將你的兒子帶回你原出之地麼。6 亞伯拉罕對他說:你要謹慎,不要帶我的兒子回那裡去。7 耶和華天上的主,曾帶領我離開父家和本族的地,對我說話向我起誓,說:我要將這地賜給你的後裔,他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你就可以從那裡為我兒子娶一個妻子。8 倘若女子不肯跟你來,我使你起的誓就與你無干了,只是不可帶我的兒子回那裡去。(創24:1-8)

《懺悔錄》的作者奧古斯丁,是基督教歷史上最偉大的作家、思想家與護教學者之一,他的母親莫尼卡也是一位虔誠的基督徒。在他得救以前,奧古斯丁跟一個女人同居了十四年,有了未婚之子,且遵守異端的教義。羅馬對於他來說,一直具有極大的吸引力,他想體驗大城市的氣氛、探索新的機會,並在那裡實現自己的夢想。

當奧古斯丁下定決心要去繁榮的羅馬時,他覺得母親一定會反對,甚至與他同去,這就更糟了;因此,他約母親在城鎮的某一個地方見面,而同時他卻悄悄地登上前往羅馬的船。傷心的母親莫尼卡為他兒子的得救,祈禱了十七年。當莫尼卡寂寞又傷心的時候,她就跑到教堂裏禱告,為他的兒子的悖逆、生活方式、及離開而哭泣。有一天,一位常為莫尼卡禱告的主教又看見她流淚懇求,就安慰鼓勵她說:「也只能為妳的兒子禱告了!他終必發現自己的錯誤與罪行。平平安安回去吧,神賜福妳!」主教的另一句話:「因著這些眼淚,妳的兒子也絕不會滅亡。」

亞伯拉罕在聖經裡所說有名的最後幾句話,在釋經方面詮釋得不夠多。亞伯拉罕在第六節警告他的僕人不要帶他四十歲的兒子(創25:20)回米所波大米之後,又再次用這話提醒、吩咐他的僕人以利以謝(創15:2):「只是不可帶我的兒子回那裡去。」(創24:8)這句話總結了他的一生及其遣囑。他之所以讓僕人這樣起誓有他充分的理由:亞伯拉罕對應許地的宣告,不僅是為親族,也是為世世代代(創12:7,13:15,17:8)。他對管家這種急切的請求,是他作族長很苛刻的要求,也不符合他作主人的身分;他不但請求僕人幫助他作這件事,甚至還要求僕人把手放在他的大腿底下,為這事向他起誓。

亞伯拉罕已把妻子撒拉葬在迦南,而不是他們的故鄉吾珥,現在他已不選擇返回吾珥了。亞伯拉罕打破文化、傳統與慣例,把撒拉埋葬在迦南;除了購買一個洞,再沒有什麼其他產業,這也就是他要傳給下一代的信息:迦南才是現在真正的家。在任何的情況下,亞伯拉罕都不會容許以撒回吾珥。只要他還活著,亞伯拉罕都會盡量幫他的兒子從他的老家和親戚中娶回一個妻子。

亞伯拉罕堅決要求以撒未來的妻子,決不是一個迦南女子。迦南人的祖父迦南,被詛咒永遠做他弟兄的奴僕(創9:25-27)。亞伯拉罕命令要以迦南爲居住地,深深地影響、塑造、建立了以色列人的心態。因著亞伯拉罕的榜樣,雅各在給他兒子的遺言中,要求把他與他的祖父一起埋葬在迦南(創49:29-32)。

有信心的人以天上的事為念
25:1 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2 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書亞。3 約珊生了示巴和底但。底但的子孫,是亞書利族,利都是族,利烏米族。4 米甸的兒子是以法,以弗,哈諾,亞比大和以勒大。這都是基土拉的子孫。5 亞伯拉罕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以撒。6 亞伯拉罕把財物分給他庶出的眾子,趁著自己還在世的時候,打發他們離開他的兒子以撒往東方去。(創25:1-6)

曾有位美國遊客拜訪波蘭有名的拉比何輝凱音(Hofetz Chaim)。那位遊客驚訝地發現,拉比的家非常簡單,屋裏只有許多書籍,加上一張桌子和一張小床。

遊客問:「拉比,你的傢俱在哪裡?」拉比何輝凱音回答:「你的在哪裡?」旅客奇怪地問:「我的傢俱?我只是一個旅客而已,我只是路過這裏。」拉比回答:「我也是,我也是。」
[2]

一名早期的聖地朝拜者說:「靠神的恩典,我是一個基督徒;按行為,我是個大罪人;按呼召,我是個出生低微、到處流浪的客旅。我所有的,就是背上的背包,裏面有一些乾糧,口袋里有一本聖經,這就是我的全部。」

人在世只是客旅,是寄居的(詩 39:12,119:19,代下29:15);他像一口氣,他的年日如同影兒快快過去(詩 144:4)。人生在世必遇患難,如同火星飛騰(伯5:7);他們在世的日子如同影兒、不能長存(代下29:15)。正如同一首福音歌曲所唱的:「這世界非我家,我只是過路客」。詩篇39:6說:「世人行動實係幻影。他們忙亂,真是枉然;積蓄財寶,不知將來有誰收取。」先知以賽亞也說:「百姓誠然是草」(賽40:7)和「地上的居民好像蝗蟲」(賽40:22)─ 今天還在,明天就不在了。

這個世界不值得天路客留戀,他們真正的身分、永恆的安息和絕妙的喜樂都在天上(腓3:20);在那裡,我們卑賤的身體將變為榮耀的身體。

天路客亞伯拉罕雖有極多的僕人、黃金和牲畜(創12:16,13:2,20:16),但是購置和擁有的卻少。他是一位在世上寄居的異鄉人(創20:1, 21:23, 34),他一生中只買了一個洞做他家庭的墳墓。雖然他有足夠的理由和時間,把世上的土地及固定資産傳給下一代,但是即使他有能力買更多的東西,他也覺得沒有必要。他從三個妻子生了八個孩子,他至少可以爲每個孩子留下一棟房子,但他住在這個世界,卻不屬於這個世界。

亞伯拉罕年輕的時候就很富有(創13:2),他將財物的十分之一奉獻給大祭司麥基洗德(創14:18-20)。這位族長從未被金錢所左右,也不是愛錢的人。在他眼裏,家庭和親人更為重要。他甚至拒絕所多瑪王給他的財物,免得那王誇口說是他讓亞伯拉罕富足。(創14:22-24)他勇敢地去營救羅得,也不是爲了賺錢的目的(創14:14)。

亞伯拉罕按照自己的意願,把大部分的東西送出去了。他想給誰,就給誰:無論是以撒還是其他的兒子。他想給出什麼,就給出什麼:他把財物分了一些給其他的兒子,剩餘的一切全部給以撒。他想什麼時候給,就什麼時候給:他趁還活著的時候,給出去。他不想讓他的孩子們、兒媳們及孫兒們爲他的金錢、財物、牲畜、僕人爭吵不和(創25:5-6)。

有信心的人以和平共處為念
25:5 亞伯拉罕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以撒。6 亞伯拉罕把財物分給他庶出的眾子,趁著自己還在世的時候,打發他們離開他的兒子以撒往東方去。7 亞伯拉罕一生的年日,是一百七十五歲。8 亞伯拉罕壽高年邁,氣絕而死,歸到他列祖〔原文作本民〕那裡。9 他兩個兒子以撒,以實瑪利,把他埋葬在麥比拉洞裡。這洞在幔利前、赫人瑣轄的兒子以弗崙的田中(創25:5-9)

有一位主日學老師在課堂上和她幾個五、六歲的孩子們討論十誡。在解釋完「當孝敬父母」之後,她問:「十誡裏是否有教導我們如何對待兄弟姐妹?」

馬上就有一個小男孩回答:「不可殺人。」

有一首詩《話語的力量》這麼說:
輕率的言語可能引起衝突,
無情的言語可能摧毀生命,
苦毒的言語可能灌輸仇恨,
魯莽的言語可能帶來重擊與殺害,
良善的言語可以使關係和諧,
喜樂的言語可以點亮生命,
適時的言語可以減輕壓力,
慈愛的言語能帶來醫治與祝福。

有信心的人憑信心與神同行,自然會是一位好鄰居,待人真誠、良善。亞伯拉罕正是這樣的人,他不會惹人討厭、不與人衝突,甚至也沒有對人不滿。他很關心自己的兒子、親戚以及鄰舍。明智的亞伯拉罕防止兒子們延續母親所引發的戰爭。最美麗的一幅畫,就是在他離世的時候,有以實瑪利和以撒共同埋葬他們的父親(創25:9),他們兩位都是亞伯拉罕的兒子。亞伯拉罕在世的時候看重和睦的關係,死後也為別人帶來和好。

亞伯拉罕也供應後來的妻基土拉所生的兒子們,免得家庭悲劇重演。儘管亞伯拉罕活著的時候,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以撒,但他也把財物分給庶出的眾子,並打發他們離開他的兒子以撒往東方去(創25:5-6)。

亞伯拉罕在家庭中盡力使人和睦,並非例外。他也保護他的牧人免與其他人爭戰,避開與羅得爭論,甚至救了羅得的命(創14:11-12)。當他知道拜訪他的天使轉身離開那裡並向所多瑪去,亞伯拉罕立即站在耶和華面前攔阻他(創18:22)。他大膽地向神問十個不同的問題,還提了六個不實的數字給神。為了羅得,亞伯拉罕甚至冒著觸怒神的危險(創18:30,32),把神問到極點,但最後他對神的公義、憐憫與慈愛有更深的理解、欣賞和感激(創21:31-34)

最後,亞伯拉罕與他的鄰居也和好。他與非利士人亞比米勒的關係真是令人欽佩(但與埃及法老的關係就沒這麼好了)。不像他在埃及那次失敗的旅程,他與亞比米勒和好,雙方遵守君子協定,使得他可以在非利士地住了很長的時間。在盡除前嫌之後,亞比米勒邀請亞伯拉罕住在附近,作為回報,亞伯拉罕為亞比米勒祈禱(創20:15-18)。當誤會再次要爆發的時候,亞伯拉罕帶來羊、牛給亞比米勒,他們二人就彼此立約(創21:25-34)。

結論:我們是在地上作寄居的(詩119:19);我們不過從昨日纔有、一無所知,我們在世的日子好像影兒(伯8:9)。靠神的恩典,我們能在信心的旅程中勝過逆境、恐懼與仇敵。沒有人生來就會跑,而是先會爬,接著學會站穩了,才能輕鬆而自然地會行走。

你是否要邁出信心的步伐,並且接受神的應許,要成為和平、公義與祝福的器皿?你是否竭力要與鄰舍及仇敵和好?你是否尋求神的旨意,按神的方法來做神的工?

[1] 本章由楊愛東整理。
[2] Ralph Spencer

英文版本:http://otpreaching.blogspot.com/2007/09/abraham-pt-10-walk-by-faith-not-b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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