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y 27, 2007

一切都是小事(創 26)「以撒的生平」

一切都是小事(創世記26:12-33)
作者:葉福成
整理:吳金妍

有一天,查利·布朗的可愛小狗——史努比,懶洋洋地趴在牠的狗屋地板上,正在享受著一個輕鬆愉快、沒事可做的日子。然後,牠一邊漫無目的地、無聊地到處走動,一邊在思考,然後牠歎息著:「我已經越來越老了,卻還一事無成:我沒有追捕過一隻兔子,甚至我沒有對一個小偷咆哮過,連貓也會把我嚇死,我實在討厭找回獵物。我只會睡覺。」

史努比反覆思考後,就回去睡覺。這一次,牠的頭安穩地躺在一塊石頭上,仰臥在藍色的天空下,牠承認,說:「我想,也許每一個人都有他自己特別的呼召。」

以撒一點都不像亞伯拉罕,他的生活很輕鬆,萬事俱備。他過著沉悶乏味的生活,十分平淡無奇。他在聖經裡的角色,一點都不像他的父親或他的兒子;他只不過像是兩份著名論文中的一個小小的註腳,也只不過是兩名出色人物中的小角色。他的父親亞伯拉罕,是多國之父 (創 17:4);而他的兒子雅各,是以色列之父 (創 35: 10-11)。他不像亞伯拉罕和雅各那樣,曾到外地討生活;相反地,他從未離家,生活受到保護。甚至,他的太太也是父母為他找來的 (創 24:3)。可是,在父母相繼過世之後,他才猛然覺醒。令人感到好奇的是,他重蹈了父母的覆轍——為了自己性命的安全,甘冒著失去太太利百加的風險,而在非利士人面前說謊,把利百加說成是他自己的妹子 (創 26:1-11)。

神雖然讓以撒經歷失敗,卻不叫他失望。後來以撒為自己過去因無知、冒失與幼稚所犯的錯,而做出補償。慢慢的,他走出了父親的影子,親自經歷神,並且與他的鄰舍和睦相處,令人印象深刻。

當別人對我們構成威脅時,我們應該如何回應?當我們感到孤獨或害怕時,我們應該投靠誰呢?為甚麼網開一面比以牙還牙更蒙福呢?

慷慨退讓勝公正
26:12以撒在那地耕種,那一年有百倍的收成。耶和華賜福給他,13他就昌大,日增月盛,成了大富戶。14他有羊牛,又有許多僕人,非利士人就嫉妒他。15當他父親亞伯拉罕在世的日子,他父親的僕人所挖的井,非利士人全都塞住,填滿了土。16亞比米勒對以撒說:「你離開我們去吧。因為你比我們強盛得多。」17以撒就離開那裏,在基拉耳谷支搭帳棚,住在那裏。18當他父親亞伯拉罕在世之日所挖的水井因非利士人在亞伯拉罕死後塞住了,以撒就重新挖出來,仍照他父親所叫的叫那些井的名字。19以撒的僕人在谷中挖井,便得了一口活水井。20基拉耳的牧人與以撒的牧人爭競,說:「這水是我們的。」以撒就給那井起名叫埃色〔就是相爭的意思〕,因為他們和他相爭。21以撒的僕人又挖了一口井,他們又為這井爭競,因此以撒給這井起名叫西提拿〔就是為敵的意思〕。22以撒離開那裏,又挖了一口井,他們不為這井爭競了,他就給那井起名叫利河伯〔就是寬闊的意思〕。他說:「耶和華現在給我們寬闊之地,我們必在這地昌盛。」23以撒從那裏上別是巴去。(創26:12-23)

幾年前,當我和妻子決定在洛杉磯的東邊買一幢房子的時候,沒想到麻煩就在眼前。在要搬進房子的前二十天,也就是我們結婚週年紀念日的當天,我們的房地產經紀人致電告訴我們,說房主發傳真給他要取消這筆交易。原來,除了貸款之外,房主還欠銀行五萬美元,又欠政府賦稅,共收了五張抵押權通告。除了抵押權讓他不能賣房子之外,原本他想把房子賣掉後,所得的錢可以清還債務,並作退休之用,但沒想到他所積欠的債務,比他賣房子所賺的錢還要多,因此他決定不賣了。

根據合約的規定和經紀人的提議,我們雖願和解,但是那人仍不願賣房子。他不但不回電話,而且不願與經紀人碰面,甚至不開門收信。

在我們應該要搬進去的那一天,我三次開車路過,並盯著那房子看。在接下來的星期天,我對太太說:「其實我們這幾天應該已住進那房子了。」她回答:「你已經說第三次了,你知道嗎?」我回答:「我知道,可是我沒辦法不去想」。

日子一天天、一週週、一月月的過去,神把房子的事從我們的腦袋裡挪開。在買房子以前,儘管我們已租房子達六個月之久,可是每星期我還是會開車經過那附近去找房子。由於我和太太都忙於事奉、工作以及其他的雜事,以致於我們根本沒時間再去想那棟房子的事。後來,我發覺原本要搬進那房子的整個週末一過去,我的腦袋就不再出現那些欺騙、纏繞人的回憶。

以撒是一位君子,他的行為從未脫離他良善的個性;儘管他被惡人逼到絕路,他也沒有動怒、失控、或報仇。

乍看以撒,總覺得他簡直像一個懦夫、一個受害者和一個失敗者,但當我們評論他的沉默時,我們不能忽略他所要面對的危險處境。對非利士人來說,他是一個外人,所以他們不但把他的井全都塞住,填滿了土,而且他們的統治者亞比米勒還請他離開當地 (創 26:15)。當時,以撒不單受到非利士人的惡劣對待,他們塞住了他父親亞伯拉罕所挖的好幾口井,甚至當他兩次搬到基拉耳谷時,都受到當地人的強硬反對,並搶去他的僕人所發現的井和水 (創26:20,21)。然而,第三次的經歷卻使流浪漂泊的以撒找到豐富的水源 (創26:23)。

雖然以撒看起來好像是軟弱無能,但他卻不是懦弱、沒有骨氣、或沒大腦的人。他所缺乏的是井水,而不是缺乏選擇的權利。他寧可自己搬走,總比被人逼走來得更好;沒人對他自己、他的家人、僕人、羊群或牛群動一根汗毛。亞比米勒對他無禮,非利士人嫉妒他---- 「嫉妒」(14節) 的原文第一次出現在聖經,雖然如此,但是他們沒有動刀動槍,沒有伸出拳頭,也沒有傷害對。他們所受到的是感覺上的傷害、情感上的傷害和關係上的傷害。以撒所受到的是委屈和攔阻,而不是創傷和損害。在世界上,總有其他的水井、其他的泉源、或其他的發現。因此,他搬到郊外、搬到山谷、搬到邊境去。他不是在飢餓之時才搬過去,而是在他剛有百倍收成的時候 (創26:12)。最重要仍是:以撒受到神很明顯的的祝福 (創26:12-13)。就某種意義來說,神給以撒的祝福比亞伯拉罕的祝福更引人注目:耶和華大大地賜福亞伯拉罕,使他「昌大」 (創24:35),但是以撒成了「『大』富戶」(創26:13) ——「昌大」和「富戶」在原文是相同的。

羅伯特‧艾略特 (Robert Eliot) 曾說過一句叫人難忘的話:「要避免壓力,第一個原則是,不要為小事煩惱。第二原則是,一切都是小事。」[1] 中國有句諺語:「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當一件事還無關生死的時候,或當它還不到忍無可忍、或最後一擊的時候,就投入我們的時間、金錢和精力,企圖改變人的思想、見解和感覺,這樣要付非常高的代價,而且既吃力不討好又失不償得。

到目前為止,以撒從神獲得的唯一指示,就是要寄居在此地 (創26:2-3)。雖然他離開基拉耳,但卻沒有下到神禁止他去的埃及。神應許將迦南地賜給亞伯拉罕和以撒,但神沒有規定他要爭取基拉耳,及那裡的水或井,基拉耳實在是令他頭痛的地方。更重要的是,以撒天生是一個冒險家 (創26:23),即使亞比米勒、非利士人、或基拉耳的牧人沒有趕他走、沒有塞住他的井、沒有做甚麼古怪、野蠻或極端的行為,以撒也還是會離開那地。他也確實在利河伯挖了另一口井、得到無爭議的水源之後,便離開了。

相對於這個「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狗咬狗骨」的世界和社會,以撒擁有無比的修養。他沒有帶著不平、別語或遺憾而離去。他是與眾不同的,因他全然擁有個人的思想。這個世界不需要多一場鬧事或多一次攤牌,更不需要多一個受害者或犧牲者。

出類拔萃作繼承
26:24當夜耶和華向他顯現,說:「我是你父親亞伯拉罕的 神,不要懼怕!因為我與你同在,要賜福給你,並要為我僕人亞伯拉罕的緣故,使你的後裔繁多。」25以撒就在那裏築了一座壇,求告耶和華的名,並且支搭帳棚;他的僕人便在那裏挖了一口井。(創26:24-25)

幾年前,《時代》雜誌有所改變地刊登了一個基督徒的新面孔作封面人物—葛福臨 (William Frank Graham) 。葛福臨的父親葛培理 (Billy Graham) 是世界上最有名的佈道家,他的福音節目經常在六百六十個電台播放。在成長的過程中,年輕的葛福臨經常被父親的支持者弄得十分尷尬又苦惱,因為他們常對他說:「親愛的小葛福臨,我們聽說你的父親有了新的助手來協助他傳講神的真理。所以,你要快點長大!」

葛福臨年輕時,也曾經歷叛逆的階段。有一次,鄰居報警舉報他,因為他們看見年輕的葛福臨用720回的機關槍,砍下他鄰居的樹!對他來說,抽煙也是一個很難戒除的壞習慣,他的母親為要讓他厭惡香煙,就強迫他把整包香煙抽完。他抽完整包香煙後,雖然吐了五、六次,但是他還是不肯戒煙。後來,當他被送到一所基督教寄宿學校時,他為了嘲弄當地的警察,而故意高速駕車跟他們比賽。同時,在那裡也培養了他對槍砲彈藥的興趣。

年輕的葛福臨終於在二十二歲那年接受了主,但是他還需要再花二十二年的時間才能憑本身的條件、按著自己的時間來繼承他父親的事工。期間,他成立了一個新的突破性的事奉,就是「撒瑪利亞救援會」(Samaritan’s Purse)。葛福臨回顧他的回轉和改變,便說:「可能有人會說:『算了吧!你成功是因你的父親是葛培理!所以,你在神前面佔有優勢。』」他回答說:「不,我並沒有。沒人可以代你選擇神,你必須自己做選擇。」 [2]

以撒起初對神的認識和體驗是二手的、是家族性的、是缺乏選擇的。神祝福他,是在他的父親死後 (創 25:11)。他的父親是典型的移民,在新地方成名並致富,但不幸的是,以撒是被動的第二代,繼續承受上代留下的好處。

然而,以撒堅決繼續他的路程,直到他在別是巴找到神,那裡就是神向夏甲顯現的地方 (創 21:14)。從那時開始,以撒對神才有一種直接的、個人的和真實的關係。當神第一次向他顯現時,曾對他說:「我必與你同在。」(I will be with you ) (創 26:3),但這次神對他說:「我與你同在」(I am with you .) (創 26:24),這是神對他的肯定。有人說:「神沒有孫子。」如今神確定他與以撒的關係時,所採用的時態是現在式。以撒像他的父親一樣 (創12:7,8,13:18),築了一座壇,求告耶和華的名 (創26:25),他的信心不再只是一種象徵的行動、傳統的禮儀、或家庭的習慣。

希伯來書11:9-10 告訴我們以撒堂堂正正的站出來,承受了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他因著信,就在所應許之地作客,好像在異地居住帳棚,與那同蒙一個應許的以撒、雅各一樣。因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

以撒的孫子約瑟,將以撒與亞伯拉罕的名字相提並論 (創 48:15-16,50:24),神在摩西五經 (出 3:6,3:16,4:5,6:3,6:8,33:1;利 26:42) 裡與耶穌在新約聖經中 (太22:32,路13:28) 讓以撒與亞伯拉罕享有同等的榮譽。神是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神,而不僅僅是亞伯拉罕及雅各的神。

以撒特出的是他自己喜歡耕種,這不是他的父親亞伯拉罕的專長。亞伯拉罕喜愛山 (創12:8)、橡樹 (創 18:1) 及樹木 (創 23:7),但以撒卻在山谷中生活。可是,以撒最大的成就不是為自己留下自主的名字,而是以繼承人的身分把神當作自己的神,並做所該做的事,來承受神的應許。當他走出父親的影子,接受自己的挑戰,並邁向應許之路的時刻,他就成為屬靈的巨人。

勇敢處事求和平
26:26亞比米勒,同他的朋友亞戶撒和他的軍長非各,從基拉耳來見以撒。27以撒對他們說:「你們既然恨我,打發我走了,為甚麼到我這裏來呢?」28他們說:「我們明明地看見耶和華與你同在,便說,不如我們兩下彼此起誓,彼此立約,29使你不害我們,正如我們未曾害你,一味地厚待你,並且打發你平平安安地走。你是蒙耶和華賜福的了。」30以撒就為他們設擺筵席,他們便吃了喝了。31他們清早起來彼此起誓。以撒打發他們走,他們就平平安安地離開他走了。32那一天,以撒的僕人來,將挖井的事告訴他說:「我們得了水了。」33他就給那井起名叫示巴;因此那城叫做別是巴,直到今日。(創26:26-33)

在奧斯卡金像獎電影 《勇敢的心》(Braveheart),蘇格蘭的祖父威廉華萊士 (William Wallace) 作為一個士兵和戰士,他在訓練中學到一個重要的教訓,就是他的父親在準備威廉做勇士的時候所給他的教導。

少年的華萊士竭力地想跟隨父親、哥哥們去對抗英國的軍隊,但他的父親反對並阻止年幼的他參加。年輕的華萊士抗議說:「我能打仗。」但是他的父親限制他,並對他說了最後的幾句話:「我知道。我知道你能打仗,但是真正使我們成為漢子的,是我們的機智。」

後來,他的叔叔 (Argyle) 來帶走這個一心一意想報仇的孤兒華萊士的時候,他看到華萊士盯著他的劍,於是把劍給他看,又把劍搶回來,然後用劍輕拍華萊士的頭,說:「首先,你要先學會用你的腦,然後我才會教你使用劍。」

幾年後,當成年的威廉華萊士回家時,第一個要與他挑戰的人,就是他的老朋友哈密斯 (Hamish),哈密斯現在已是高大、魁梧、好鬥的對頭;之後,他成為了華萊士忠實又勇猛的夥伴。

當哈密斯準備朝華萊士擲一塊大石頭時,華萊士答應哈密斯絕不會躲開,還取笑他說:「我懷疑你能做得到嗎?當戰爭來臨的時候,你可以這樣丟石頭去壓碎一個人嗎?」狂怒的哈密斯大叫:「我能壓碎你,像壓碎一條蟲一樣。」於是,他向華萊士扔那塊大石頭,卻擊不中。接著,華萊士從地上揀起一塊小石頭,朝哈密斯的額前一扔,便擊中他的頭。哈密斯跌在地上,承認自己的失敗,便說:「歡迎你回來!唉,你打破了我的頭!」華萊士轉向他的朋友,說:「或許你應該閃開。」

以撒是一個君子,而不是一個游擊隊員;他是應許的繼承人,而不是頑童;他是神的兒子,而不是孫子。他有很多成功的地方:他不只是一個和事佬,而且更是一個和平締結者、一個熱愛和睦的人、一個好鄰居,也是一個可敬的結盟者。

當亞比米勒和他的朋友、軍長來見以撒,與他立約的時候 (創 26: 26-27),以撒勇敢地質疑亞比米勒的突然造訪、他的動機和過去的惡待。以撒不是那種輕易就受騙、受脅迫或被說服的人。他聆聽他們所給的一面,以及他們所陳述的解決方法,他運用他的頭腦和心思,去平息他們以前的冷戰和突破現在及將來的猜疑與衝突。結果,以撒不再追究所發生的事,他公開說話解決了那緊張的局勢,並確保了和平。

相反的是,以撒所做的不是掩飾問題。他不是那種不敢說話或不敢面對惡人的懦夫。當時機成熟的時候,他毫不含糊地,使用希伯來文的「恨」字來質問亞比米勒過去如何惡待他,並質問亞比米勒為甚麼這樣恨他,而要趕他走 (創 26:27)。當他弄清楚之後,他們才談立約的事。跟當地人和好不是一件壞事,亞伯拉罕也曾這樣做過 (創 14:13)。亞比米勒雖然曾經辱罵並且威脅以撒,但最後都沒有傷害以撒(創 26:29)。

當雙方得以和平之後,以撒善待陌生人,甚至為他們設擺筵席,請他們吃喝,他不願意客人們空手離開。以撒是聖經中第一個和平締結者,也是第一個能平平安安與鄰居相處的聖經人物 (創 26:29, 31)。神的祝福總是隨著以撒這位和平之子。

結論:人生是這麼短暫,實在不值得花時間得罪人和與人計較。你是否與神和好?你是否與自己和好,是否與別人和好?你是否與配偶和睦相處?(林前 7:15) 是否也與弟兄姐妺同心 (帖前5:13)?你是否又與眾人和睦 (來 12:14)? 繼承的信心不一定是過時的信心,作為神的後嗣,你是否親自認識神?你的口是否承認主嗎?你是否對於所要做的事、所擁有的事物,以及所面臨的問題都倚靠祂?人總會漸漸老去,但是信心還須更新變化,你是否尋覓並跟隨神的應許、神的福份以及神為你生命所預備的道路?
[1] Quotable Quotations, 369.
[2] “In the Name of the Father”Time 5/13/96.

英文版本:http://otpreaching.blogspot.com/2007/09/isaac-its-all-small-stuf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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